为了满足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的需要,建立适合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改革,提高少数民族实际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适应他们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的需要,教育部民族教育司于2001年正式启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以下简称“民族汉考”,缩写为MHK)项目的研制工作,并于2002年10月24日下发《在有关省市试行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的通知》(教民函[2002]7号)。从2003年起,民族汉考开始在吉林、青海、四川、内蒙古、新疆等有关省区推广,随后被用于高考、中考、学业水平质量监测、社会化考试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