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处我国中部、长江中游,因大部分区域处于洞庭湖以南而得名“湖南”,因省内最大河流湘江流贯全境而简称“湘”,省会驻长沙市。湖南自古盛植木芙蓉,五代时就有“秋风万里芙蓉国”之说,因此又有“芙蓉国”之称。湖南东西直线距离最宽667公里,南北直线距离最长774公里,总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2%,居全国各省区市第10位、中部第1位。全省辖13个市、1个自治州,下辖122个县(市、区),其中市辖区34个、县级市16个、县65个、自治县7个,2013年末常住人口6690.6万,居全国第7位,有汉、土家、苗、侗、回等50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约占总人口的10%。远在旧石器时代湖南就已有古人类活动。距今12000多年前人类即在此种植稻谷,距今5000年前湖南先民开始在此过定居生活。湖南在夏、商和西周时期属《禹贡》湖九州的荆州南境,春秋战国时属楚国;秦朝时湖南地区设置有黔中、长沙两郡,两汉时期属荆州刺史辖区;三国时期,湖南地区为蜀汉和东吴的角逐之地;两晋时期设有以“湘”命名的“湘州”;唐朝设湖南观察使,为湖南建置之名始;宋朝设“湖南路”,元朝设“湖广行省”,明朝设湖广承宣布政使司(仍称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