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医疗保障工作。(二)贯彻实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和“两法衔接”工作。制订并实施医疗保障投诉举报奖励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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