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二)组织拟定公路、水路行业规划、政策、标准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民航机场建设行业管理、项目布局节点衔接以及项目前期和建设中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承担邮政管理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