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教育局机构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并指导、监督各地及学校执行;指导协调县(市)区、市直部门有关教育工作。(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布局规划、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指导协调具体实施,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三)统筹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地方高校等教育工作;负责驻牡高校、农垦、森工教育工作的协调联系。(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后勤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等工作;规划指导并推动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以及教育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