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二)统筹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和相关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三)管理、协调、指导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加强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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