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二)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组织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四)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博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