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文化(含文物、博物馆工作,下同)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推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研究拟订全省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二)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省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省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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