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文化馆成立于1952年,馆址设在城厢镇拱搁街望江楼。1957年迁至县人民委员会大礼堂。1964年迁移至现今馆址,位于隆安县城厢镇文化街10号,毗邻县城商业中心,单独建馆,馆舍建筑总面积为2785平方米。
隆安县文化馆现为国家一级馆,机构性质为副科级公益性事业单位,设立一班人马两块牌配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核定编制24人,在编24人,配备有馆长1人,副馆长3人,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8名。馆内开设有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文学等艺术门类,设有群众文艺创作及辅导部门,配备相应的辅导专业人员。具备信息发布、艺术欣赏、咨询指导等基本数字服务功能网站。建有群众需求和反馈机制。我馆先后荣获“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保护先进单位”“隆安县‘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文化街10号
电话:0771-6528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