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体制改革措施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进程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市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协调、指导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统筹规划中等学校布局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普通中专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宜的报批或审批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及其管理的措施、规定 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 参与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