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临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临沂市文物局牌子,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立法权限内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等方面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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