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淄博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文化和旅游局整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文物保护等行政职能,市广播电视台承担的广播电视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主要负责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及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组建后的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规格,加挂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文物局牌子,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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