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全省文化、旅游政策措施。(二)统筹规划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四)指导、管理全省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五)负责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二路12号
联系电话:0531-51791637,传真:0531-51791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