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市政府领导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管委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管委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联系电话:0419-2156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