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有关配套措施及管理办法。(二)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工作,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情况。(三)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贷款发放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保值增值和归还工作。(四)负责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0415-266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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