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 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 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草案。(二)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和监管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唐山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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