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全市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二)拟订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加强对杂技艺术的传承、宣传、推广、发掘、保护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广播电视创新创优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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