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3日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辖扬州市红十字会正式成立,组建扬州市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1988年9月18日扬州市红十字会组建第四届理事会。同时在组织建设工作过程中,为贯彻江苏省红十字会关于“对县市优先恢复或建立红十字会”指示精神,结合扬州市实际情况,报请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对县(市、区)红十字会进行恢复和组建。宝应于1991年、高邮于1990年、江都于1988年、仪征于1990年、广陵于1996年、郊区(维扬)于1992年、邗江于1988年分别组建了红十字会。1996年1月5日扬州市红十字会组建第五届理事会。2004年11月9日组建第六届理事会。2009年6月26日组建第七届理事会。2018年12月17日组建第八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全市6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均理顺管理体制,至2019年12月,共有基层组织416个,成人会员27135人,青少年会员223209人,团体会员单位222个,注册志愿者5587人,志愿服务组织20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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